非煤礦山安全制度不應形同虛設
在我們非煤礦山企業(yè),我們常常會看到這樣一個奇怪的現象,各個非煤礦山單位安全制度、措施都很全面,甚至可以不夸張的說,是360度從井下到地面全部覆蓋到位,但卻依舊阻止不了大小事故的發(fā)生。究其原因,在筆者看來,還是制度成了擺設,弄虛作假者多,認真執(zhí)行貫徹的少,只有當事故發(fā)生的時候才后悔莫及。
當制度成為虛設時,風險就在身邊。其實,像這樣無視安全制度釀成的事故也是比比皆是,猶記得當年某礦發(fā)生的盲巷傷人事故,就是當事安檢員無視自身職責,擅自進入盲巷,造成事故的發(fā)生。如果我們職工每個人都能夠對安全足夠重視,嚴格遵守安全制度,何談事故的發(fā)生?但可惜我們看到的是制度被漠視,流于形式,安全隱形,風險降臨。是什么讓職工個人無視規(guī)定?筆者認為,還是管理標準沒有效力,違規(guī)處罰力度也不夠,這應該是主因。有了制度,還要有執(zhí)行,當職工個人不遵守規(guī)則制度時,監(jiān)管作用突顯,所以,我們必須強化職工與監(jiān)管者的職責,這個監(jiān)管者不能單指安檢員,而應該是一個泛指,包括每一位職工,要讓人人行動起來,讓他們既是監(jiān)督者又是被監(jiān)督者,賦予的責任與義務,讓每個人都跟安全捆綁在一起,“攜”手并進、風雨兼“程”。
安全重視不夠,責任追究不到位。面對逝去的無辜的礦工的生命,客觀地說,責任虛置下的不作為,也是礦難頻發(fā)的一個重要原因。我們的非煤礦山安檢機構和人員,部分到井下也是轉轉看看,尤其是夜班安檢人員,甚至還有脫崗睡覺的,這種不作為,無視安全制度的管理,更是一種縱容。用一句俗話說,就是“經都是好經,全讓歪嘴和尚念抽了”。話雖糙點,但卻道出了實質。同時,當事故發(fā)生的時候,我們也很少追究安檢部門和當值人員的責任,這種責任追究的不對稱,讓我們的安全管理只顧了末梢,忘了大頭。所以,針對存在的這些問題,還應從一個簡單的崗位安全責任落實做起,一步一步,下大力氣加大對安檢人員的管理力度,根除頑疾,還非煤礦山一個落實有力,從上到下貫徹到位的安檢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