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礦山高壓用電安全基本知識
1、高壓電工必須持證上崗,嚴格執(zhí)行工作票制度、工作許可制度、工作監(jiān)護制度、工作間斷、轉(zhuǎn)移和終結(jié)制度。
2、不論高壓設備帶電與否,不得單人移開或越過遮欄直行工作,若必需工作時,應有監(jiān)護人在場,并符合設備不停電時的安全距離。
3、雷雨天氣需要巡視室外高壓設備時,應穿絕緣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與避雷針。4、巡視避雷裝置、進出高壓室,必須隨手將門鎖好。
5、停電拉閘必須按照開關(guān)(斷路器、油開關(guān)、負荷開關(guān)等)、負荷側(cè)刀閘、母線側(cè)刀閘的順序依次操作;送電合閘的順序與此相反。
6、高壓設備倒閘操作,必須由兩人執(zhí)行,并由對設備更為熟悉的一人擔任監(jiān)護人。7、用絕緣棒拉合高壓刀閘或經(jīng)傳動拉合高壓刀閘和油開關(guān),都應戴絕緣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壓設備時,應穿絕緣靴。雷電時禁止進行倒閘操作。
8、帶電裝卸熔斷器時,應戴防護眼鏡和絕緣手套,必要時使用絕緣夾鉗,并站在絕緣墊上。
9、電氣設備停電后,在未拉開刀閘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應視有電不得觸及設備和進入遮欄,以防突然來電。
10、施工和檢修需要停電時,應裝設接地線,按照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包括停電、驗電、放電、裝設遮欄和懸掛標示牌,經(jīng)檢查確認無電后,并交待附近帶電設備位置和注意事項,方可開始工作。
11、高壓設備停電工作時,距離工作人員工作中正常范圍小于0.35米必須停電,距離大于0.35米但小于0.7米時,設備必須在與帶電部分不小于0.35米的距離處設置牢固的臨時遮欄,否則必須停電。帶電部分在工作人員的后面或兩側(cè)無可靠措施者也必須停電。
12、停電時必須切斷各回路可能來電的電源,使各回路至少有一個明顯的斷開點,變壓器與電壓互感器必須從高低壓兩側(cè)斷開,電壓互感器的一、二次熔斷器都要取下,刀閘開關(guān)的操作電源要斷開,刀閘的操作把手要鎖住。
13、驗電時必須用電壓等級合適并合格的檢驗電器,檢修設備時出線兩側(cè)應分別驗電。驗電前應先在有電設備上試驗證明驗電器良好。高壓設備驗電必須時必須戴絕緣手套。
14、當驗明設備確實無電壓后,應立即將檢修設備導體接地并互相短路,對可能送電至停電設備的各方面或可能產(chǎn)生感應電壓的部分都要裝設接地線。接地線應用多股裸軟銅線,截面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接地線必須使用專用的線夾固定在導體上,拆除時的順序與此相反。裝拆接地線都應使用絕緣手套。裝拆工作必須由兩人進行。不允許檢修人員自行裝拆和變動接地線。接地線應編號并放在固定地點。裝拆接地線應做好記錄,并在交接班時交待清楚。
15、在電容器回路上工作時必須將電容器逐個放電,放電后再接地。
16、在一經(jīng)合閘即可送電到工作地點的開關(guān)和刀閘操作把手都應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標示牌。工作地點兩旁和對面的帶電設備遮欄上和禁止通行的過道上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
17、在帶電設備附近工作時,必須設專人監(jiān)護。帶電設備只能在工作人員的前面或一側(cè),否則應停電進行。
18、在帶電和電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時,要嚴防電流互感器二次側(cè)開路而產(chǎn)生高電壓。斷開電流回路時,必須使用短路線在電流互感器二次的專用端子上短路,嚴禁用導線纏繞。工作中不得將回路的永久接地點斷開。工作時必須有專人監(jiān)護,使用絕緣工具,并站在絕緣墊上。
19、工作結(jié)束時,經(jīng)檢查后方可拆除安全設施,再恢復送電;嚴禁約時停、送電。
20、發(fā)生人身觸電事故和火災事故時,應立即斷開有關(guān)設備的電源,并進行搶救。
21、電器設備發(fā)生火災時,應該用四氯化碳、二氧化碳滅火器或1211滅火器撲救。